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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交警及时查处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3-2-4 7:8:24 安全交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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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记者从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对于司机来说拿的是什么类型的驾驶证就应该驾驶相符的车型这即是常识也是守法
2月3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对于司机来说拿的是什么类型的驾驶证就应该驾驶相符的车型这即是常识也是守法,可是近日就有人心存侥幸,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最终被交警依法查处。
近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民辅警在春运联勤卡点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青GO52**的大型车辆涉嫌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车辆驾驶人杂某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并不具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杂某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违法行为。后经执勤民警现场批评教育,驾驶人杂某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以后谨遵教诲,自觉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目前,杂某某驾驶证及行驶证已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准驾不符,是指驾驶人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资格与所驾驶的车辆车型不相符的行为。民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遇突发情况往往不能正确处置,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切莫以身试法,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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